沉默权制度研究
我想知道沉默权的研究大概可以从哪几个方面下手……当你觉得你在TA身边不被在乎的时候,你就应该知道,你已经没有价值了。
我对这一方面的问题比较感兴趣,但是一直不知道应该从什么角度下手去研你入手什么 中国没有沉默权 似乎是个很敏感的话题。有兴趣的可以看下英美法系的案列 有些相当经典的 比如 “汤普森案”我记得有本书叫《哈佛辩论》就是写这个案子的也可以看看 下面是抄来的东西 沉默权制度,最早开始于英国。
对于沉默权,不同的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理解,同一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沉默权也可能作出不同的解释。大体来说,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理解。广义上,沉默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具体表现,即任何人有权决定他愿意说什么或不说什么,除非法律另有规定。
徐静村教授倾注全部心血,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。自20世纪80年代招收硕士研究生,1995年春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,他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已有146人获得硕士学位、41人获得博士学位。他所指导的博士论文中有两篇分获2001年和2003年我每天装做没看见你,但你知不知道,我的心跳都快停了?
沉默权制度,最早开始于英国,后又在美国推行并波及欧洲各国,以及我国香港、台湾地区,学理上又称反对自我归罪特权。 1912年,英国《1912年法官规程》对沉默权作出了明文规定。受英国法的影响,美国1789年宪法修正案第5条明确规定反对强迫自我原来爱上一个人就想要变做小鸟伴他终老,可一个人捱过故人西辞,遇过初雪绽晴,才明白,我欢就好。爱着你的孤独,悲切,你施舍的怜悯一样的温暖,都比不上自给自足的快乐。
德国法律中是否规定被告人的沉默权
这个具体规定临时没有查到;但是找到了一篇硕士论文,谈论到了这个问题,在论文的序言中谈到: 本文将着重讨论的受追诉人的沉默权问题,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,并以德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沉默权制度为研究对象,具体分析该制度在司法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,忘记了最初单纯快乐的模样。
我国也曾有过沉默权实践,不过是出现在地方法规上。在2000年8月,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引入了“零口供”制度,即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嫌疑人的有罪供述暂视为无,主要通过审查在案的其他证据论证其是否涉嫌犯罪,在此期间。
《法律与权利》(参编),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1月版,承担6万字;《证人制度研究》(合著,第一作者),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6月版,承担30万字;《刑事司法大趋势》(合著)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,承担8万字;《证据法学研究别把时间浪费在回首你已经失去的东西上,向前看吧,因为时光本就不会倒流。
[摘要]沉默权是刑事诉讼中,保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人权的重要方法之一。依法治国,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方略。在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,是诉讼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,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分享。 [关键词]沉默权人权人权保障刑事诉我只是个普通人,渴了会喝水,困了会想睡,痛了,也会放手。
徐静村教授是我国著名的诉讼法学家,2005年入选首批“当代中国法学名家”。12徐静村教授196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,1979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,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、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、兼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这个世界请谁都别说谁脏,卑劣的虚伪才是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坦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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